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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条签订始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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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都说袁世凯窃取了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但说实在的,袁世凯这个大总统当的也挺遭罪的,也就是图了个名而已,真的不如回老家做个富家翁来得实在。国家积贫积弱,内忧外患,作为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国家的当家人,凭心而论,实属不易。被日本人逼着接受了那个“二十一条”,这中间透出老袁多少的无奈和悲凉啊!那么这个臭名昭著的“二十一条”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又是些什么内容呢?结果又怎么样呢?

我们先来说说当时的历史背景。年7月28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因为主战场都在欧洲,所以又被称为“欧战”。袁世凯接到各国宣战公文,乃邀集黎元洪、徐世昌、梁士诒、孙宝琦等人商议应付方略,决定采取中立立场,于8月6日公布《局外中立条规》,12日各国承认中国中立。同时袁世凯以大总统名义电请美国政府转达参战各国,勿在中国领土上发生作战行为。当时在袁政府内,很多人也想趁此机会收回德国占据的青岛,更有人意识到日本的野心,担心日本会以向德宣战的名义出兵强占青岛。一日,袁世凯把梁士诒找去夜谈,问道:“欧战祸及远东,目前最急的事应从何处入手?”梁答道:“有两件急务,一是救济财政,二是提防日本人侵略。”袁世凯说:“愿闻其详。”

梁士诒说:“现在财政吃紧,国库空虚,欧战爆发后,外债无法再借,所以现在必须先打通财路,否则二三月后,军费、政费从何而出?因此,目前应从两点着手,一是以战争爆发,汇率起落且汇兑不便为借口,暂时停付各国赔款,所有关税、盐税一律提存于中国之银行。二是立即发行国债。这样,一二年内财政足可支用了。至于提防日本,则是我国最大的隐忧。近来曾分别与英使朱尔典、俄使库朋斯基、日使日置益、法使康悌会晤。朱尔典曾提醒我说,中国若不趁机收回青岛,恐有他人会去夺取。他指的自然就是日本了。我们应先下手为强,使日本无所措手,青岛如已夺获,日本便无词可借了。”

袁世凯说:“燕孙(梁士诒的号),你说的都对。只是我国既然宣布中立,忽然又出兵对付德国,这很说得过去。这样做了,就怕外交上会增加困难和纠纷,且恐更增加和日本的尖锐关系,所以我觉得此一着可行又不可行。”

梁说:“德奥两国以小敌大,结果很难幸胜,不如找个适当的时机对德断交宣战,俾将来在和议中可以取得有利的地位。”

梁士诒的担心很快就变成了事实。8月16日,日本驻华代办小幡公开警告中国,不得从德国人手中接受青岛,否则日本将视中国为自行破坏中立。英国公使朱尔典是袁世凯的好朋友,他劝袁加入协约国对德宣战。袁提出了三个条件:一、由协约国垫款整顿中国兵工厂,并请英法两国派专家帮助中国制造军火,提高质量,以应协约国之需;二、协约国未经中国同意,不得签订与中国有关的条约;三、上海租界不得包庇中国政治犯。前两项是想拉拢英法两国,借以对付日本,后一项是对付国民党的反袁活动。

这一提议虽然征得了英、法、俄三国的同意,却遭到日本的强烈反对。日本甚至还进一步要求:凡有关中国问题,必须先于日本商量。这真是欺负人欺负到家了,所谓弱国无外交,就是这么残酷!日本认为欧战是它排斥列强在中国的势力,进而独霸远东的大好机会。它所顾忌的只有一个美国,因为这时美国还没有参战,而且在中国的问题上还是相对比较主持正义的。日本首相大隈曾致电美国,进行试探,强调日本没有侵占中国领土的野心。但电报发出没多久,日本就以向德国宣战为由,出动海陆军2万多人对中国进行大规模侵略。袁世凯一筹莫展,只好声明依照日俄战争时划出交点区域,让日德在中国的土地上打得不可开交,中国的老百姓饱受战争的苦难。11月7日,日军攻占青岛,德军人被俘。袁政府乃照会请日军自山东半岛撤退至胶州湾租借地,但日本政府完全不加理会,还在山东已占领的各县设立民政署,架设军用电线,驱逐青岛海关人员,完全把山东当成战利品。

也就在这一时期,日本外相加藤高明电召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回国商讨对华新策略,12月末,日置益返回北京,面见袁世凯,并向他当面递交了一个文件,这个文件就是有名的“二十一条”。其具体分为五项,第一项包括四条,第二项包括七条,第三项包括二条,第四包括一条,第五项包括七条,共计二十一条。大致内容如下:

第一项、1.中国政府允诺,将原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利转交日本。2.中国政府允诺凡山东省内及沿海岛屿,无论何种名目,都不得出让或者租与他国。3.中国允许日本建造由烟台或龙口连接胶济路线之铁路。4.中国政府允诺速开山东省内各主要城市作为商埠。

第二项、1.两国约定,将旅顺、大连租借期限,及南满洲、安奉两铁路期限均延展至99年。2.日本国臣民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为建工商业用房或用于耕作,可得到所需土地的租借权或所有权。3.日本国臣民可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自由居住往来,并经营工商业。4.日本国臣民可以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取得各矿开采权。5.中国政府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允许他国人建造铁路,或为铁路向他国借款,以及将南满洲和东部内蒙古各项税课作抵押,向他国借款之时,须先经日本国政府同意方可办理。6.中国政府允诺,如中国政府需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聘用政治、财政、军事各顾问、教习,必须先向日本政府商议。7.中国政府允将吉长铁路经营管理权委任于日本政府,期限99年。

每三项、1.将汉冶萍公司作为两国合办事业,未经日本国政府同意,中国政府不得自行处分属于该公司的一切权利产业。2.中国政府允诺,所有属于汉冶萍公司的各矿及附近矿山,未经该公司同意,一概不准该公司以外之人开采。

第四项、中国政府允准,所有中国沿海港湾及岛屿,概不出让或租与他国。

第五项、1.在中国政府内,须聘用有力之日本人,充为政治、财政、军事等各顾问。2.所有在中国医院、寺院、学校等,概允其土地所有权。3.须将必要地方之警察作为日中合办,或在此等地方之警察官署,聘用多数日本人,以资改良中国警察机关。4.由日本采办中国政府所需半数以上之军械,或在中国设立中日合办之军械厂,并采办日本材料。5.允将连接武昌与九江、南昌路线之铁路,及南昌、杭州,南昌、潮州各路线铁路之建造权许与日本国。6.在福建省内筹办铁路、矿山及整顿海口(包括船厂),如需外国资本之时,先向日本国协议。7.允认日本国人在中国有布教之权。

这简直就是彻头彻尾把中国当成日本的藩属国了,一个泱泱大国,竟毫无主权和尊严可言!袁世凯看了也是大为震动,急召陆徵祥、孙宝琦、曹汝霖和梁士诒商议对策。其实摆在他们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是全盘接受,二是通过谈判,讨价还价。当然还有第三条路,那就是直接拒绝。但是拒绝就意味着决裂,就意味着中日开战,这时的袁政府在武力上根本无法与日本对抗的,所以这第三条路等于是死路。

外交总长孙宝琦和次长曹汝霖认为当今问题只能接受日本的条件,但梁士诒表示反对,他说:“不谈就接受,在外交上还没有先例。我们必须和日方谈判,能谈到什么地步,也算是尽了心,否则如何向国人和历史交代?”陆徵祥赞成梁士诒的意见。袁世凯最后决定,与日本人谈判。于是孙宝琦辞去外交总长一职,由陆徵祥接任。陆徵祥知道这是个苦差事,不愿接手,但耐不住袁世凯的坚持,只好接受了。

年2月2日下午3时,中日双方在北京中国外交部开第一次会议,中国出席人员为外交总长陆徵祥、外交次长曹汝霖、秘书施履本。日方出席的是公使日置益、参赞小幡酉吉、书记官高尾亨。日本当时想速谈速了,怕夜长梦多,受到国际干扰;而中国方面则希望能拖则拖,冀求在会外寻求转机。一直到4月17日,中日两国共开会25次,仍无结果。在谈判期间,日本动辄以武力相威胁,还采取各式各样的卑鄙无耻的手段,如收买各国记者、散布谣言等。

这中间,中国方面提出修正案,每一、二、三项修正,第四项接受,第五项7条断难接受。而日方则态度强硬,必让中国全部接受,不让半步。袁世凯的法律顾问日本人有贺长友博士受袁的委派,赴日在日本元老重臣间奔走游说,希望能给袁世凯带来些许转机。4月26日,日方提出最后的修正案,同时在山东、奉天增兵,在渤海沿岸派军舰游弋,关东宣布戒严,日侨准备撤退,空气顿时紧张万分。中方在此紧要关头,于5月1日提出一项最后修正案,静待日方答复。

5月7日下午3时,日本突然向袁政府提出哀的美敦书,限袁政府于5月9日午后6时前,对日本所提的修正案作出满意的答复。这个最后通牒要求袁政府对于第一、二、三、四项所列14条、第五项关于福建省的第6条,共15条全部接受,其余6条可日后再议,否则“帝国政府将执认为必要之手段”。

袁世凯忙召集各政界领袖会议,除陆军总长段祺瑞外,其余人等均主张和平。8日中午,英国公使朱尔典匆匆忙忙赶到外交部,找到陆徵祥说:“中国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我到中国四十年,与袁大总统有三十年的交情,今天不能不赶来说几句真挚的话。日本这次的最后通牒,只能回答是与否,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现在欧洲各国正在忙于战争,无暇东顾,中国除接受日本条件外,另无自全之道,请贵总长把我这意见转达于袁大总统。”

同日,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也劝告袁政府,应该避免与日本冲突。袁世凯最后于当天晚上8时在纯一斋举行的会议上,发表了一篇声泪俱下的演讲,宣布接受日本的最后通牒。

5月25日,袁政府与日本正式签订了这个丧权辱国的条约后,袁世凯通电各省军政长官:“日本既有让步,无损中国主权,故决定由外交部即日答复。此案已结,中外敦睦,希饬属晓谕通知。”当然,这是对外界打肿脸充胖子并安抚天下人心的举动,同时,他又亲写了两道密谕,告诫各省文武长官,不要忘记5月9日这个奇耻大辱的日子。袁又授意丁佛言撰写《中日交涉失败史》一书,印了五万册,秘密寄存在山东模范监狱中,他咬着牙恨恨地说:“这一次我们吃了一个大亏,将来有一天我们翻了身,这部书就可以公开发行了。”

另外,值的一提的是,在中日谈判期间,国民党内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是以黄兴、李烈钧、柏文蔚、陈炯明为代表,主张暂时停止反袁,俾袁可以专心对日;另一种是孙中山为代表,反对这种缓进的主张,他说:“袁世凯蓄意媚日卖国,非除之决不能保卫国权,吾党宜继续革命,即如清季之以革命止瓜分。”

结语:我作此文,决无为袁氏开脱之意,只是还原史实而已。袁身为一国之元首,自不甘遗臭于万年,怎奈国弱如斯,又能如何?想百年前中国贫弱,受列强欺凌,乃是前清腐朽所致,终非李鸿章、袁世凯辈所能改变的。但这“二十一条”的签订,却在客观上为年那场伟大的“五四运动”埋下一根导火索,成为将来治愈中国、让中国走向富强的药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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