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烟台日报12版
文物是历史的载体,是文明的使者,是文化的名片。近年来,龙口市文旅局在保护利用好文物的同时,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把文物工作纳入营商环境建设,不断完善文物、发展改革、规划主管和行*审批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机制,统筹做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文物保护,用好用活*策
为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龙口市文旅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文物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求,秉持文物保护工作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理念,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尤其是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方面,确保龙口市地下文物安全。
龙口市文旅局高度重视并充分认识工程建设考古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策要求做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全面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在制定有关专项规划时,要征求文物主管部门意见;基本建设工程应当避开地上、地下文物丰富的地段;有关工程项目在立项前,建设单位应当征求该项目立项审批主管部门的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意见;在工程建设和生产活动中发现文物的,应当立即停止施工、生产,保护现场,按规定进行抢救性保护;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储备时,对于可能存在文物遗存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不得入库。
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在贯彻落实好“先考古、后出让”制度的同时,龙口市文旅局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主动靠前服务,站在企业的角度全力打通堵点、解决难点。
龙口市一项目建设涉及两处地块,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工程施工前,必须对项目所占区域进行考古调查勘探。龙口市文旅局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进行“考古前置”特殊渠道申请,缩短项目建设周期,为企业节省成本,营造了便捷的营商环境。同时,该局加强与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行*审批等部门协调沟通,实现土地规划许可信息推送和共享常态化;主动与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工程建设单位衔接,统筹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保障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项目及时落地和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对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手续、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主动告知有关规定,指导、协助其办理手续,服务工程项目建设;切实做好工程建设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等工作,帮助企业打通全程网办路径,不断提升行*许可效率,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不见面审批”,确保文物保护和工程建设和谐发展。
狠抓作风建设,构建亲清关系
在文物保护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衔接中,龙口市文旅局始终秉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理念,严格工程建设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组织管理,坚持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他们组织并指导从事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单位,严格工程建设考古和文物保护许可事项审批程序,依法开展工程建设用地的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安排专门力量,实施考古调查勘探项目的全流程监管,面对转借资质、分包转包、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绝不纵容;构建*府诚心诚意服好务,一心一意办好事的良好氛围,一视同仁为相关企业纾困,促进考古调查勘探行业健康有序运行。(王*华郑锦芳)
编辑:王*华
编审:邵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