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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10/23 21:47:00

结合当前全国疫情形势,为进一步加强药店疫情防控,守牢守严疫情防控安全底线,龙口市市场监管局重拳出击,压实属地责任,明确药店疫情防控责任人,开展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检查。十月份以来采取全覆盖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共检查药店家,出动执法人员余人次,对不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的12家药店责令停业整顿,另有3家药店立案调查。

检查中,我局执法人员要求各药店吸取北京德盛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店和北京高远百康祝您健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教训,对药店存在的未严格按照规定对进店顾客进行信息登记、测量体温、戴口罩,未执行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病*药、抗菌素“四类药品”购药实名登记制度等问题给予当场纠正,并要求相关药店进一步明确自身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药店一律责令停业整顿。

现将停业整顿及立案药店名称及停业、立案原因公布如下:

另有莱州市鑫群堂医药有限公司龙口天之泰鸿福大药房、烟台金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龙口北大街店、龙口市九康大药房因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已立案调查。

各药店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重点对发热人员购药做好如下工作:

一、严格登记。各药店要从严从紧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抗菌素等“四类药品”,严格执行购药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告制度。

二、停止销售。对进入药店有发热症状的购药人员,停止销售“四类药品”。

三、告知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详细记录相关情况,告知其到发热门诊就诊。按照发热者实际情况,如实登记在表格内。

四、立即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发热者居住地相关镇街区。对非龙口居住地的发热者,报告药店所在地相关镇街区。

下一步,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辖区内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对疫情防控存在较大风险的药店,坚决予以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对致使疫情扩散的药店,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辑:大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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