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法治意识,助推农村各项事业发展,龙口市人民检察院自7月开始深入本市软弱涣散村开展宣讲和调研工作。
8月5日,我院干警来到本市某农村基层*组织,以现阶段《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为主线,将宣传法律知识与教育服务群众相结合,进一步阐明中央、省、烟台市及龙口市委铲除黑恶势力的鲜明态度和*治立场,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宣讲结束后,检察官同村“两委”干部进行座谈交流,认真听取了村委干部对*建工作的情况介绍,检察官指出,整治软弱涣散村*组织,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重点抓好村“两委”队伍自身建设,自觉增强*员干部的*性修养,同时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文字:李翔编辑:曲艺审核:颜茂华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