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烟台3月26日电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渔船管控水平,构建严密渔船监管网络,有效遏制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全市渔业生产秩序稳定,龙口市对渔船实行三级包保责任制管理,卡实各级工作责任。
一是明确包保责任人。按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渔船实行三级包保责任制管理。属地镇街负责一级包保,镇街主要负责人为落实一级包保责任的总负责人。根据渔船数量和管理需要,安排本单位机关事业干部、沿海渔村两委成员或渔业安全生产协管员为一级包保责任人,每人包保不超过15艘渔船。海渔局负责二级包保,主要负责人为落实二级包保的总负责人。根据管理需要,安排局党组成员和机关干部为二级包保责任人。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三级包保责任人,落实三级包保责任。
二是明确包保责任人职责。一级包保责任人的职责共7项,主要包括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实地检查、信息收集上报、隐患排查、恶劣天气组织渔船返港等。二级包保责任人的职责共6项,主要包括指导督导镇街包保责任落实情况、核查处置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三级包保责任人的职责共4项,主要包括指导调度二级包保总负责人的工作、协调解决渔船包保责任制落实中遇到的问题、督导协调重大涉渔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等。
三是严格考核问责。将渔船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强化对责任单位和渔船包保责任人履职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中采取电话抽查、实地检查、随机走访等方式,对渔船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包保责任人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包保管理工作存在较大隐患的进行通报和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因履职不到位造成渔船发生重大涉外事件、渔业安全事故,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包保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吉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