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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8/6 0:01:00

面对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为充分发挥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近日,龙口市市场监管局采取督导组专项督查、各基层监管所网格巡查、局所联动协同执法等方式全面开展药店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持续筑牢药店疫情防控防火墙。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各药店是否严格执行进店顾客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描“场所码”,查看“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等防疫措施,对药店工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是否按规定开展店内环境消毒工作并记录,是否按照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对各药店是否实时实名上传“四类药品”购买人员信息情况进行严格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药店52家。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烟台康华大药房有限公司龙口悦康大药房、烟台燕喜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口八百二十店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未按照规定实时实名登记上传“四类药品”购买人员信息,责令停业整顿两周。同时我局执法人员依托药店“智慧监管”平台发现:烟台康华大药房有限公司宝华堂大药房、山东立健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怡园南区店均存在顾客进门未戴口罩,店员未及时提醒的问题,以上两门店均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改正。

龙口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全市药店疫情防控的督导检查力度,同时以数字化手段助力防疫期间药械监管工作,织牢织密疫情防控网。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将严厉处罚,绝不姑息。

龙口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我市药店经营者,根据各级疫情防控要求,药店要严格做到:

一是药店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和新冠抗原试剂,必须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和信息上报,确保购药人信息可追溯。二是药店对所有购药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要询问旅居史和接触史,督促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同时立即按规定实名登记报告发热患者所在街道(社区)/乡镇(村居)。三是药店要组织工作人员按规定频次在作业期间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四是药店要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加强网络销售“四类药品”和新冠抗原试剂管理,严格落实线上购买“四类药品”和新冠抗原试剂人员信息的实名登记和上报,做到全面、准确、及时。五是药店要严格落实常规防控措施,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经营场所消杀、通风并记录;工作人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每日检测体温并记录。对进店顾客要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场所码,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要求其佩戴口罩。六是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要严格门店管理,强化人员教育培训和疫情防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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