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大小新闻
公告
为改善辖区道路交通环境,规范交通秩序,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通行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三十九条规定,现将北马镇部分禁止重型货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路段公告如下:
禁停路段:1、北马大街西段:禁止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2、青年路路段:禁止停放重型货车;3、新兴街路段:禁止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凡在上述路段停放的车辆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交通法规进行处罚,对长时间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车辆进行拖移。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五日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对上述路段巡逻管控,凡发现违法停车的一律予以拍照取证,并录入机动车管理系统。请广大驾驶人自觉按规定停放车辆,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理。
特此公告。
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