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

首页 » 常识 » 预防 » 龙口市发布关于美容美发洗浴等公共场所的
TUhjnbcbe - 2025/1/1 19:52:00

各美容美发、洗浴等单位:

当前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特别是美容美发、洗浴等公共场所人员流动和聚集传播风险大,防控必须慎终如始。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织牢织密疫情防控网,现就美容美发、洗浴等公共场所单位疫情防控郑重要求如下:

一、强化疫情防控要求。各美容美发、洗浴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在进门入口处张贴疫情防控提示,设置入场佩戴口罩的醒目标识。安排专人对进入经营场所人员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并登记姓名、联系方式、体温、流行病学史等关键信息。对未佩戴口罩、有发热或咳嗽等症状人员进行劝阻,严禁进入经营场所,督促其立即到相关医疗机构就诊。

二、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做好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并完善相关记录。在公共场所内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并每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禁止上岗,督促其立即到医疗机构就诊,及时跟踪就诊情况。

三、强化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各美容美发、洗浴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要加大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公共垃圾桶、临时物品存储柜等)消毒频次,严格执行公共用品用具(理发工具、美容工具、浴巾等)一人一客一消毒的卫生要求,保证消毒效果,并做好相关记录。场所内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清新。

四、非必要不离龙。各美容美发、洗浴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工作人员和共同居住人要密切

1
查看完整版本: 龙口市发布关于美容美发洗浴等公共场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