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找一处避暑好去处,面朝大海,吃着海鲜。想到这些好处,市民崔女士就买了套海景房,可眼下海景房买了,房子也装修好了,就是住不进去,具体是怎么回事?
(市民崔红霞:当时我在山东龙口海泉湾买了一套海景房,刘宏伟当时是这里的负责经理,他跟我说如果付全款的话,可以赠家电。)
崔女士拿出了当初买房时签订的认购书,认购书上写明买房赠送家电,现在为啥又不算数呢?原来海泉湾代理销售公司换了负责人,现在的负责人不承认当初签字的行为。
了解完情况,记者跟崔女士一块去邢台昌易地产咨询公司,找海泉湾销售现任负责人。相关负责人没在,随后记者进行了电话联系。
(邢台昌易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金经理:这个因为之前个人行为,以公司的名义写的东西,公司正在核实这个东西呢?)
金经理认为销售经理刘宏伟签字属于个人行为,因而并不生效。难道买房时业主面对的是公司,买完了就成了个人交易?这个说法让人很难接受。目前刘经理还在卖海景房,办公地点是邢台强晨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强晨地产,记者没有找到刘经理,也没有打通电话。那么崔女士的事能解决吗?记者又联系了山东龙口市龙族新安地产的负责人。
(山东龙口龙族新安地产毛经理:家电承诺给她没问题,她配合我们公司,我们来起诉,起诉刘宏伟,谁应的我们起诉谁。)
通过记者多方沟通崔女士的家电有着落了,下一步崔女士只需要配合龙族新安地产,准备相关手续就可以拿到当初承诺的家电了。买时千般好,兑现最重要,商家最重要的是诚信,失了诚信,买卖又怎么能长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