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获悉,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某食品经营部经营场所内有标注“龙卩粉丝”字样的产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经初查,该店经营者现场无法提供合法进货来源票据,当事人这种销售引人误解的假冒龙口粉丝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对上述产品采取封存扣押强制措施。执法人员在该食品经营部经营场所共查获内假冒龙口粉丝64件,数量约公斤,货值金额余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下一步,涪城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将结合“春雷行动”执法行动,严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涪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李崛
特约监制:苏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