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新闻2月26日讯(今日龙口记者刘颖)
家住石良镇的柳先生说:俺在自己村买了一套房子,本来想着买的是熟人的,手续也会很简单,就直接把全款付给了对方,谁知道现在过户什么的都是难题,现在又后悔又担忧。
记者刘颖核实报道:柳先生买房以后一个多月,原房主将土地证交给了他。柳先生向原房主索要房产证和土地证,房主却称这套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集体土地证。柳先生一下子懵了,如果没有相关证件办理过户手续,将来房屋的产权出现纠纷,自己该怎么办?针对柳先生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律师和市公证处公证人员。
龙口市崇真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润东表示,近几年,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屡见不鲜,多是由于市民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的,建议市民尽量不要购买小产权房屋。像柳先生的遭遇,需要对买卖双方的购买细节问题进行明确约定,并签订法律合同。
市公证处公证人员表示,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土地。主要作为宅基地供农民居住,或者作为农用地进行农业生产。国家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前,集体土地是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的。按照柳先生家目前的情况,他虽然购买的是本村的房屋,但仍需要与原房主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重新订立合同,就房屋出现拆迁和登记房产证情况进行法律约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房屋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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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刁诗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