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严格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的通告》和《龙口市冬春季返乡公告》以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进入*务服务大厅必须持有绿色健康码,并实名登记。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
二、对自外省来龙返龙的人员、自山东省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来龙返龙人员以及返乡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除持有绿色健康码外,还要查验行程,出示能够证明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满的3次(抵龙第一天1次,第7天、第14天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谢绝进入大厅。
三、从中、高风险区的来龙、返龙人员,除持有绿色健康码外,还要查验行程,出示能够证明“7+14”天(7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隔离期满的“5+1”次(5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检测)医学检测阴性证明,否则,谢绝进入大厅。
四、对谎报、漏报、迟报旅行史、居住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拒不配合*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工作,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上述防控措施自年1月28日开始实行,年3月15日结束,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龙口市行*审批服务局
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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