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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纪婷■联系方式: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发布山东省第二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
试点验收结果公示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第二批教育信息化试点验收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8号)要求,我厅委托市级教育行*部门对所辖中小学(含幼儿园和中职学校)试点单位进行了验收,我厅组织专家对区域、本科和高职院校试点单位进行了验收。认定济南市教育局等6个单位为第二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优秀组织单位;青州市教育局等11个区域试点单位、齐鲁工业大学等21个高校试点单位、济南市历城第二中学等个中小学(含幼儿园和中职学校)试点单位验收优秀,认定为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胶州市教体局等11个区域试点单位、青岛大学等21个高校试点单位、济南市莱芜第十七中学等个中小学(含幼儿园和中职学校)试点单位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向省教育厅科技处反映,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通讯龙口第一中学东校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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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节润新小学
合唱节、艺术节
新港路学校小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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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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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11月26日上午,来自龙口市50所中小学和5所幼儿园的名校园食品安全志愿者齐聚龙口市培基小学礼堂,共同参与由龙口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和体育局组织的学校食品安全志愿者培训活动,并现场领取了校园食品安全志愿者《聘书》和《工作证》,全面拉开龙口市校园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活动的序幕。
培训会上,龙口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梁晓鹏通报了前期我市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客观分析了当前学生食品安全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求广大校园食品安全志愿者珍惜荣誉,强化责任,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广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巡查工作,切实履职尽责,当好监管部门与学生、家长、学校、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广大学生饮食安全和健康成长。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主任吴钢源就强化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行了重点强调。要求各学校要认真落实“五个一”活动要求,即每学期举办一场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每学期布置一篇食品安全的作文,每学期出一期食品安全黑板报,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学校食堂设立一块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学校食堂要全部实行“明厨亮灶”,严格落实校级领导陪餐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索证索票、食品留样制度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切实把好学生食品安全入口关。
围绕提高志愿者的食品安全服务能力,培训会上,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曲庭辉向志愿者们详细讲解了《学校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现场发放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标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