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新建潍坊至烟台铁路工程跨越龙口王屋水库省级湿地公园的请示》(烟自然资规呈〔〕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工程建设占用国家湿地公园有关问题的函》《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的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根据专家组评审论证意见和有关*策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新建潍坊至烟台铁路工程占用龙口王屋水库省级湿地公园。该工程以吕家村*水河特大桥形式跨越龙口王屋水库省级湿地公园,跨越长度为米,湿地公园内新设桥墩29个,占地面积平方米。
二、你局应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工程施工、运营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实施,落实好生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中制定的各项措施,确保对生态影响的各项减缓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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