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口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文件要求,自年2月14日12时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包括含有可待因、麻*碱、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吲哚美辛、舒林酸、萘普生、右美沙芬、喷托维林、布洛芬、复方甘草等成分的化学药品,以及具有相关主治功能的中成药。并要求零售药店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释理由,劝导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顾客到发热门诊检查治疗,争取群众理解支持。接到文件后龙口医保局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检查。
工作人员进店检查
检查酒精、84消*液、口罩等防疫用品是否超35%限价
与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检查
各药店门口已张贴温馨提示,不出售发烧,咳嗽药治疗发烧咳嗽药专柜已撤货了解药店人员药品出售情况询问消*剂价格通过本次对药店的专项检查,检查结果较理想,所查药店均能按要求规范售药,医保局作为督检单位,将继续履行监督的职责,不定期不定时开展定点药店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长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