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惠民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合滨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同举办了“企业走进仲裁庭”庭审观摩活动。滨州市人社局工会主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劳宏伟,惠民县人社局*组成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潘红波,部分企业代表等参加本次活动。
现场庭审的案件是劳动争议中最具代表性的经济补偿金争议案件。庭审采用要素式审理模式,极大节省开庭时间,提升庭审质量。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庭前双方须就无争议事项进行确认及相关证据的质证,庭审过程中双方就争议事项进行申述和辩论,庭后建议双方采取调解优先原则,若无法达成调解意见,仲裁庭将依法做出裁决。整个庭审过程本着以法为基、以人为本、以和为贵的理念,严格按照劳动争议案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庭审,全程公开透明,展现了劳动仲裁的严肃性,提升了各方对劳动仲裁的全方位的认知。
庭审结束后,一行人员来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会派出庭进行实地参观。
劳宏伟同志对现场庭审和工会派出庭均做出高度评价,鼓励我院多组织此类企业走进仲裁院观摩活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提升企业法律意识,促进企业规范用工。同时指出须加强同工会的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好工会作为“娘家人”的积极作用,共同将劳动仲裁工作做到更好,实现劳动关系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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