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罐车道路交通秩序,切实压减罐车运输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台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指挥部及烟台交警支队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连日来,龙口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指挥部在全市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集中整治行动。
强化源头监管筑牢安全防线
交警大队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结合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辖区所有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运输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车辆底数,“一企一册、一车一档”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罐车登记、检验、道路交通运输等过程的监管力度,全面提升罐车安全运营水平,为全市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严把监管督导关
5月21日至22日,龙口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指挥部按照通知要求,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戴鹏带队,组织交通运输、公安、工信、市场发展等部门专业人员,深入辖区分别对港口企业自有货物运输车辆底数进行摸排,对红、*危化品运输企业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检验率、报废率、事故、违法、驾驶人等方面存在隐患进行摸排,并对相关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企业动态消除安全隐患。
严把注册登记关
交警大队车管所在办理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注册登记时,严格做好前置把关,组织民警深入企业提前对要注册登记的危险货物罐车进行初检,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罐体一律限期整改,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特别是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和核发车辆检验合格标志时,要核对车辆有关技术参数和特征,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登记。
严把车辆检验关
在检验、路面执勤执法、事故处理及非现场执法等过程中,重点检查车辆安全技术情况,以及罐体是否按规定喷涂和悬挂符合国家标准的警告标志,罐体安装是否牢固,确保车辆技术条件、附属设施设备、车辆标志、标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车辆证件齐全有效,对涉嫌“大吨小标”、非法生产、改装、销售等违法行为的,坚持“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强化分析研判严查交通违法
交警大队认真分析研判辖区罐车通行特点以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的发生规律,以辖区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存储仓库周边道路和重点区域为重点,科学部署勤务,加大警力投入,重点增加对12时至15时、23时至次日6时及本地禁限行时段的巡查频次,加大对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的检查力度。
每日安排六组警力,分别在环海路北路、疏港公路龙化周边、疏港公路龙合物流、龙口港2号门、5号门及7号门周边,采取定点设卡和流动巡查、现场查处及非现场执法等相结合方式,对道路上违法停放的大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进行查处,对危化品运输车辆严格落实“七必查”(从业资格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检验情况必查、通行证必查、专用标识和安全标识牌必查、车身反光标识必查、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必查)措施。
对查处的罐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不按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形成强大的整治声势。
强化部门联动实行违法抄告
加强与交通运输等部门协调配合,健全完善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于大型货车特别是危化品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并将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应急管理局提报安委会,由安委会督促港口企业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及企业落实限制措施。
5月11日以来,共查处危化品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91起,其中违反禁令标志指示56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27起,超速1起。
下一步,交警大队将进一步加强交通违法信息研判,充分发挥市公安局和交警大队两级指挥中心作用,通过信息研判指导路面勤务,持续开展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停车专项整治,确保违法突出的区域和时段全覆盖,提高管控效率,全面规范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