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

首页 » 常识 » 问答 » 关于公开征集龙口营商环境形象标识L
TUhjnbcbe - 2023/2/2 18:25:00

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龙口营商环境”建设的知名度和公信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龙口营商环境”形象标识(LOGO)和口号设计,有关细则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龙口营商环境”标识(LOGO)和口号。

二、征集时间

年9月27日至年10月17日。

三、征集标识要求

(一)面向全国征集创意设计作品,单位和个人均可自由投稿参加。

(二)构图主旨鲜明,易于辨识,口号朗朗上口,标识和口号设计应突出“营商环境”主题,充分融合龙口的历史文化,展现我市的优良营商环境。

(三)标识应体现出“龙口营商环境”内涵,字体可配合变化,要明显区别于国际和国内其他同类的标识标志,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整体美感。

(四)征集LOGO作品要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同时提供矢量源文件和JPG格式效果图。

(五)口号设计借鉴济南“在泉城·泉办成”、泰安“泰好办”、淄博周村“好周到”、昆山“昆如意”等思路,我市口号应尽量包括“龙、口”两字或者谐音字。

(六)所有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违反《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禁抄袭剽窃、侵犯知识产权。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七)本次征集所有作品稿件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获奖作品如遇雷同,以先收到者为准。

四、投稿需知

(一)投稿人需提交以下资料:1.设计人信息表(见附表);2.设计作品(标识,标识背景效果图,口号),规格为dpi以上分辨率的彩色Logo图样和文字;3.设计理念说明书(简要说明作品创意构思,不超过字);4.标识和口号应配套设计投稿。

(二)应征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递交。需提交的资料请以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lksznb

.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公开征集龙口营商环境形象标识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