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17日至18日,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栾某东等15名被告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龙口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15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龙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年至年期间,在被告人栾某东的组织、领导下,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栾某东为首要分子,栾某杭、栾某业、栾某波为重要成员,栾某磊、栾某巧、范某亮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强行收取出海费、罚款等方式,获取高额非法利益,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侵犯了他人人身、财产权益,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15名被告人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诈骗罪、非法采矿罪等6项罪名。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庭审采取互联网远程视频开庭方式进行。庭审中,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均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法庭充分保障了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案件将择期宣判。
被告人近亲属等15人旁听了庭审。
责任编辑: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