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钓鱼的市民朋友注意了
为期四个月的春季禁渔期结束了
从7月1日起
就可以钓鱼了
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垂钓
丹江口这些水域全年禁止垂钓:
根据《农业部关于推动落实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意见》、《省人民*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我省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通知》和《十堰市人民*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我市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划定的丹江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施常年禁捕,全年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捞和垂钓行为。
目前划定的区域是东至习家店镇龙口村龙口码头(东经°11′28.5″,北纬32°39′43.3″);西至均县镇洪家沟村王家梁子(东经°21′49″,北纬32°42′21″);南至前均县镇关门岩村关门岩码头(东经°08′56″,北纬32°40′0.84″);北至习家店镇封沟村李家沟(东经°05′14.3″,北纬32°44′07.5″)。该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翘嘴鲌、蒙古鲌、拟尖头鲌、红鳍鲌,其他保护对象为保护区内的其他水生生物。
休闲垂钓爱好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
●禁止使用视频、瞄鱼装置等各类探鱼设备。
●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离岸垂钓。
●禁止使用含有有*有害物质的饵料、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泥鳅等活体水生物饵料作钓。
●严禁休闲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
违反垂钓规定的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娱乐性游钓和在尚未养殖、管理的滩涂手工采集零星水产品的,不必申请捕捞许可证,但应当加强管理,防止破坏渔业资源,具体管理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府制定”。最后,再次提醒各位垂钓爱好者,库区大部分水域坡陡水深隐患大,垂钓时切记注意个人安全。